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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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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政办字〔2005〕53号
【发布日期】 2005-06-28
【实施日期】 2005-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改善我市农村特困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程目标
  根据全市农村人口及经济状况,逐步解决全市农村特困群众无房户和危房户的住房问题。2005年市和油田计划新建房屋1000户,2005年10月份达到入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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