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5〕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方便群众用水,促进节约用水,市政府确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程内容、实施范围及实施时间 (一)工程内容。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即自来水计量出户、一户一表工程,是指一户家庭(一套住宅)在住宅以外安装一只贸易结算水表,城市供水企业按户计量收费的新建、改建工程。 (二)实施范围。凡市内6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并具备实施条件的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