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反商业欺诈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05〕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宜昌市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知识产权保护局《宜昌市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和市工商局《宜昌市2005年反商业欺诈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宜昌市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我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精神,进一步把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制订本方案。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力度(农业部门) (一)抓好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狠抓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种畜禽等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杜绝“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销售行为,《兽药经营许可证》办证和年审率要达到100%;全面清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实施《种畜禽合格证》管理制度。 (二)加强农产品种养环节的监管。大力提倡科学种养,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 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三个专项整治,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大力组织农产品地方标准的编制,加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力度,创建无公害(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区,重点是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力争全市“三品”达到60%以上;加大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力度,主要疫病猪瘟、口蹄疫、禽流感,免疫密度要全部达到百分之百。 (三)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测。在全市优势农产品基地、城区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开展以蔬菜、水果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行一周一次例行监测制,速测5000个样本,定期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对茶叶生产企业生产的成品茶进行农药残留等指标的抽检。2005年,全市蔬菜农药残留量平均超标率要下降3个百分点;进入大型市场、连锁超市的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5%;建立至少1家无公害农产品销售超市市场;逐步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 二、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质监部门) (一)严厉打击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二)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规范食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