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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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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发〔2005〕23号
【发布日期】 2005-06-29
【实施日期】 2005-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 《乌海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乌海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遇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商务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商运发[2004]198号)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内政字[2004]4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部门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商务局、宣传部、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经委、铁路办事处、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农牧业局、民政局、教体局、统计局、供销社、农发行等部门和各区政府的负责人组成。由市政府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协调小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市场供应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粮食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分工。
  1、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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