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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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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发〔2005〕98号
【发布日期】 2005-06-29
【实施日期】 2005-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和国家防总预测,今年北方汛期的集中降雨带将全部覆盖我区,夏季突发性、灾害性暴雨、洪涝、冰雹天气将增多。从我市情况来看,目前,后山地区旱情严重,现已进入主汛期,各地要全力做好当前防汛抗旱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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