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03年以来,全市广大公务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大大连”这一中心任务,忠于职守,勤政为民,为基层和群众办了大量好事、实事,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大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追授邹连本同志(已故)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记二等功;授予刘晓东等10名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