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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泉州泉美进境植物繁殖材料地方隔离检疫圃建设用地项目申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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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252号
【发布日期】 2005-06-29
【实施日期】 2005-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泉州泉美进境植物繁殖材料地方隔离检疫圃
建设用地项目申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5]252号
 
 
洛江区人民政府:
  《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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