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05]19号
【发布日期】 2005-06-29
【实施日期】 2005-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吉政发[2005]19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大对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加快培育我省旅游优势产业,理顺各方面关系,实现对长白山的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经2005年第7次省委会议讨论同意,成立长白山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名称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白山管委会)。
  二、管辖范围
  长白山管委会管辖范围为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长白山保护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延边州)安图县安图长白山旅游经济开发区(含二道白河镇,以下简称二道白河旅游区)、长白山和平旅游度假区、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长白山旅游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松江河旅游区)、长白县长白山南坡旅游经济园区(以下简称长白山南坡旅游区)。长白山管委会管辖区域面积约为6718平方公里。上述区域分两种管理形式:
  (一)委托管理
  省林业厅将长白山保护局整建制委托长白山管委会管理,并依法加强对长白山保护区相关工作的指导。
  (二)统一管理
  在保证延边州、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