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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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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05]130号
【发布日期】 2005-06-29
【实施日期】 2005-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  四川是气象灾害多发严重地区之一。目前我省各地已经进入夏季主汛期,入汛以来,受冷空气和暖湿气流影响,暴雨、洪涝、山体崩塌等重大灾害和突发性灾害随时可能出现。为切实加强防御因气象灾害以及由气象原因引起的其他灾害,减轻和避免灾害损失,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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