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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防汛排涝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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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长府通告[2005]8号
【发布日期】 2005-06-29
【实施日期】 2005-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防汛排涝工作的通告
长府通告[20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当前我市连续降雨,突发性暴雨较多,连续发生局部内涝的严峻形势,为做好全市防汛排涝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按照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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