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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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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铁岭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铁政发[2005]26号
【发布日期】
2005-06-29
【实施日期】
2005-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铁政发[2005]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5]1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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