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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松北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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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发法字〔2005〕19号
【发布日期】 2005-06-30
【实施日期】 2005-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松北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告
哈政发法字〔2005〕19号
 
 
  为推进松北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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