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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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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30
【实施日期】 2005-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开发区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局、室、院,各街道办事处,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的管理,经区管委会同意,我局对《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修改后的《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

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以下简称雇员)的聘用与管理,根据《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穗开管办(2004)20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机关(含党政机关、公检法机关、街道办事处、群众团体)、依(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员。

  第三条 区雇员管理中心是区人事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与区职员调配中心合署办公,是雇员的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的招录、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及对以上事项的投诉、申诉等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 招录

  第四条 应聘雇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符合拟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

  第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的聘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第六条 一级、二级雇员的公开招聘程序如下:

  (一)制定招聘计划。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核定的雇员指标内选报招聘岗位,拟定招聘条件报区雇员管理中心。区雇员管理中心对需招聘的职位、条件进行审核并分类汇总,然后制定具体的招聘方案并报区人事局。区人事局对招聘职位与任职资格、条件的匹配性及招聘的程序进行审核后,报区党委审批。

  (二)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由区雇员管理中心统一在广州开发区人事信息网及广州人事信息网等网站及报刊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15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考生向区雇员管理中心报名,用人单位协助进行资料汇总,区雇员管理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应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区雇员管理中心对经审核符合资格者,通知其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大于3:1的方可开考。

  (四)笔试。笔试由区雇员管理中心组织。笔试试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技能,合格分数线由区雇员管理中心划定。笔试合格者按公告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公告要求人数的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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