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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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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宿政发 〔2005〕 20号
【发布日期】 2005-06-30
【实施日期】 2005-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办发(2000)25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与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并逐步向事业单位、基层站所拓展和延伸,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呈现出全面推进、不断深化、规范发展的良好态势。
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与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在一些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还比较淡薄,重视不够,疏于管理,操作不规范,甚至流于形式。根据中办发(2005)12号、皖政办(2004)44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巩固政务公开工作成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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