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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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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5]054号
【发布日期】 2005-06-30
【实施日期】 2005-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稳妥地推进。要充分调动协会工作人员积极性,妥善安置转出人员,实现平稳过渡。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中介组织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意见

  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年内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和行业商会等自律组织的整合和组建的要求,为做好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快我市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的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调市场主体利益、规范市场经济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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