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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凤(山)天(峨)公路隧道重大坍塌事故和都安县甘盆采石场重大塌方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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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河政发[2005]26号
【发布日期】 2005-06-30
【实施日期】 2005-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凤(山)天(峨)公路隧道重大坍塌事故和都安县甘盆采石场重大塌方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5年6月26日7时40分,在建的凤(山)天(峨)公路一标段10名民工(均为贵州省安龙县新桥镇人)在该标段1km+860m处的隧道内进行路缘石浆作业时,隧道内自然岩洞部分的顶部约4立方米的钟乳石突然坍塌,2名民工被当场砸死,3名民工被砸伤,其中1人经送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同日17时许,都安县地苏乡上江村甘盆采石场发生约6000立方米垮塌量的岩石垮塌事故,致使采石场作业人员1人死亡,2人失踪,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凤山、都安两县党委、政府领导立即带领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施救,并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市委梁胜利书记、市人民政府杨才寿市长对这两起事故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此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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