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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办法(试行)的补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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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善政办发〔2005〕72号
【发布日期】 2005-06-30
【实施日期】 2005-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办法(试行)的补充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农村房屋拆迁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置好拆迁户的安置,并向公寓式安置发展,现就《嘉善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办法(试行)》(善政(2004)107号)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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