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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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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庆政办发〔2005〕51号
【发布日期】 2005-06-30
【实施日期】 2005-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2005年6月25日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2005年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2005年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
 

  为做好2005年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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