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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程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宿政办发 〔2005〕 15号
【发布日期】 2005-06-30
【实施日期】 2005-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程

  为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提高会议议事、决策效率,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程。
  一、会议议题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实行议题库管理制度。
  议题由市长、副市长提出,由秘书长统筹纳入议题库管理。
  议题的主要来源:
  (一)市长、副市长提出或批示需要研究的事项;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并经市长或副市长同意需要研究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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