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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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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中府办[2005]44号
【发布日期】 2005-06-07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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