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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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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医保发[2005]37号
【发布日期】
2005-05-24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5]37号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各用人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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