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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外交使团驻京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建法[2005]645号
【发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外交使团驻京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市规划委各分局,各设计、施工单位:
  为加强对外交使团驻京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规范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结合外交部《关于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馆舍建设工程有关问题的函》和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外交使团驻京建设工程是指在京的外国驻华大使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办公楼、大使官邸、馆员住房及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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