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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1553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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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办议〔2005〕15号
【发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1553号提案的复函
 
中国农工民主党重庆市委员会:
  你委在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适应和谐社会需要的危机管理机制的建议》(集体提案第1553号)收悉。市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04年6月以来,我国开始探索建立以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为突破口的危机管理机制。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区、市)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和总体应急预案正在相继颁布实施,危机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遵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编制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审定其他预案。经过前期准备、预案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评审、修改完善五个阶段,历时半年,数易其稿,编制完成了《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4个分预案、40个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2个开发区管委会的综合预案、48个专项预案、5个保障预案。目前,正组织编制乡镇(街道)、社区、重要场所、重点地区和高危行业的应急预案,形成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我市《总体应急预案》将于近期颁布实施,提案中所提问题有的已经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有的因客观条件限制以后加以吸纳。
  一、关于设立重庆市紧急事务管理局的问题
  《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主要是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管理体制和法规体系。在管理机制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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