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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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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办发〔2005〕35号
【发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
  7月1日凌晨至下午2时,我市青川县普降大到暴雨,过程降雨量达170余毫米,乔庄河超警戒水位1.5米,造成了较大损失。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青川抢险救灾,并坐阵市防汛指挥部紧急会商,安排部署救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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