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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自6月下旬以来,我省开始出现高温天气,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保障高温天气下生产的顺利进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企业生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电力、运输、市场、安全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引导企业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精心组织好工业生产,搞好电力错峰生产,保证夏季防暑降温用品的生产供应,保证工业经济的正常运行。同时,各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和劳动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禁止延长高温作业工种的工时,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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