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实施富民养山工程加快山区发展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5]34号
【发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实施富民养山工程加快山区发展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农委提出的《关于实施富民养山工程加快山区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一日

关于实施富民养山工程加快山区发展的意见
 

  加快山区建设与发展,促进山区农民增收,强化山区生态功能,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市委、市政府决定,利用5年(2005年到2010年)时间,实施富民养山工程,以富民促进养山,以养山带动富民,加快山区发展,富裕山区农民。
  一、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富民养山为主题,坚持从城市发展认识山区,以科学手段涵养山区,用城乡统筹建设山区。加大山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加强山区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山区城镇化,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奋斗目标
  通过搞好规划、加强基础、调整结构,逐步缩小山区与平原地区的差距,实现山区经济整体水平快速提高,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努力建设生态环境优美、产业结构优化、人民生活安康的新山区。
  到2010年,山区建设要实现以下目标:
  1.通过培育山区特色产业和开展非农就业服务工作,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长10%以上。
  2.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基本实现绿化,山区林木覆盖率达到70%。
  3.2008年前,完成山区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2.8万人的搬迁任务。
  4.山区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水源地内80%的流域基本得到保护和治理。
  5.山区农民饮水困难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
  6.2006年底前,完成山区自然村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工作,实现“村村通”、“户户通”。到2010年,山区村基本接通有线电视。
  (三)基本原则
  坚持富裕农民的原则。农民是山区建设的主体,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加快山区发展的中心任务,在富民的基础上实现养山。坚持因地制宜,加大山区优势资源开发,大力发展符合山区特色的区域经济。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有效整合山区资源和各类生产要素,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山区农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对山区的生态功能定位,把强化山区生态功能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增强绿化意识、生态意识,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中心,使山区成为首都的绿色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带。加强山区综合开发,以治理促保护,以保护促开发,实现山区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山区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推动山区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强化城乡统筹意识,城市发展与山区发展相融合,推进城乡功能布局和产业发展一体化;充分发挥城区的科技、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积极引导科技、人才进入山区。积极运用社会化手段,建立公众参与的机制,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山区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