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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寒门学子助学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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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政字〔2005〕31号
【发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宫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寒门学子助学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现将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寒门学子助学工程”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二○○五年七月一日
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寒门学子助学工程”的实施办法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子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寒门学子助学工程”实施办法。
一、寒门学子助学工程的资助对象
第一条 凡属南宫籍,并在南宫报名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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