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沈阳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沈阳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沈阳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 0五年七月一日
2005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沈阳市实施方案

  经科技部批准,以“合作、创新、发展”为主题的“2005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将于9月21—24日在我市举行。为确保东博会在我市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实施国家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推动东北亚地区的科技创新,强化区域经济交流,共享合作发展机遇。突出东博会的国际性、综合性和科技与经贸互动的特色,积极构建东北亚区域科技合作平台,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及东北亚和平稳定发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