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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宪法法律
【法规类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批准外交部部长唐家璇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1年10月30日在北京签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5年7月1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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