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乡、镇(街道)双拥工作规范》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5〕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二OO五年七月一日
扬州市乡、镇(街道)双拥工作规范
根据省委[2003]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意见》、市委[2003]7号《2003—2007年双拥工作五年纲要》、市政府[2002]112号《扬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实施细则》及领导小组[2003]1号《双拥模范城(县)、乡镇(街道)、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