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乡、镇(街道)双拥工作规范》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5〕64号
【发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乡、镇(街道)双拥工作规范》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5〕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扬州市乡、镇(街道)双拥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五年七月一日

 

扬州市乡、镇(街道)双拥工作规范

 

 

 根据省委[2003]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意见》、市委[2003]7号《2003—2007年双拥工作五年纲要》、市政府[2002]112号《扬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实施细则》及领导小组[2003]1号《双拥模范城(县)、乡镇(街道)、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
  一、组织领导健全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