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小企业标准厂房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对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安排下岗人员就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和谐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标准厂房投资少、见效快,鼓励小企业进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小企业发展,降低初创小企业的创业成本,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生产要素集聚。现就加快小企业标准厂房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标准厂房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标准厂房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定位明确,规划范围必须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坚持集中建造的原则。标准厂房的空间布局要相对集中,重点集中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 (三)坚持与先进制造业基地相结合的原则。要根据现有产业基础及重点发展方向,着眼于先进制造业的培育和先进制造业的合理空间布局。 (四)坚持集约高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