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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宜政办发[2005]71号
【发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宜政办发[2005]71号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管委会,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的意见
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4)100号)精神,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特困职工范围
  特困职工是指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不超过低保标准120%,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各种原发性癌症;白血病;腹水型肝硬化;爆发型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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