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州水务局关于《海西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七月一日 海西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50多年来,我州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初步建成了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水利工程体系,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主要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机制不活,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国有水利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体制不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正常效益发挥。为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2004)106号)精神, 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一)改革的目标 通过3至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符合州情、水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2、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 3、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4、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 5、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 6、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二)改革的原则 通过改革,建立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水管体制,确保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重视水利工程建设,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在加大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工程管理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大型水库、防洪、供水等关系重大的水利工程以及跨流域调水控制工程,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受益和影响在两个县以上、本州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由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受益和影响在两个乡(镇)以上、一个县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对于农田灌溉骨干工程(万亩以上灌区)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跨村的公益性水利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乡镇水管站负责统一管理。对不符合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原则的,应予尽快调整,并落实管理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安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负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