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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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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黑价行字〔2005〕126号
【发布日期】 2005-06-20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气象局:
  你局《关于重新申请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气发[2005]7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我省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专业气象预报服务收费标准见附表一。
  二、专业气候分析、情报和气象资料服务收费标准见附表二。
  三、手机气象短信息服务收费每部每月3元;气象短信息点播0.3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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