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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煤炭和水泥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办[2005]40号
【发布日期】 2005-06-16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煤炭和水泥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5]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梅州市煤炭和水泥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州市煤炭和水泥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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