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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人民政府印发《博罗县通行政村硬底化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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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博府办〔2005〕30号
【发布日期】 2005-06-15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博罗县人民政府印发《博罗县通行政村硬底化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博府办〔2005〕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 《博罗县通行政村硬底化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暂行)》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迳向县交通局反映。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博罗县通行政村硬底化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巩固通行政村公路硬底化建设成果,加强通行政村硬底化公路(下称通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和《惠州市通行政村硬底化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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