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淮安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发〔2005〕82号
【发布日期】 2005-06-13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安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