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5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劳保养发(2005)34号
【发布日期】 2005-09-26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5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沪劳保养发(2005)34号
 
各部、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为切实保障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05年本市退休(职)人员的养老金(生活费)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等综合因素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