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浦政发〔2005〕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已经县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浦江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3)3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04)28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