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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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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芷政发〔2005〕26号
【发布日期】
2005-07-25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
芷政发〔2005〕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芷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乡镇行政区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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