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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信息沟通促进银企合作的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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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5〕70号
【发布日期】 2005-07-16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信息沟通促进银企合作的工作制度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5〕70号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加强信息沟通促进银企合作的工作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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