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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本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05〕23号
【发布日期】 2005-07-02
【实施日期】 2005-07-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本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5〕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本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二日

关于做好今年本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05年全国企业治乱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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