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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绵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绵府办函[2005]125号
【发布日期】 2005-07-02
【实施日期】 2005-07-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绵府办函[2005]12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2005 年全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安排。

二○○五年七月二日

2005年全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现将 2005 年全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按照 2005 年全国、全省、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体部署,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实现以食品安全引领食品产业升级,促进全市食品工业健康持续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的目标。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粮、食用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等 11 类食品。重点环节是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重点区域是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场所是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生猪屠宰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店、小餐馆、农家乐等。重点对象是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行为,制造、使用虚假食品产品标识的行为,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
  1、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兽药残留、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推行高毒高残农药销售档案管理制度;突出整顿农药、饲料、兽药(渔药)3 个品种;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
  2、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实施工作。积极围绕优势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快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建设,总结示范区经验,积极推行“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基地+农户+标准”的农业产业标准化运行模式;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渔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及使用技术,规范种植、养殖行为;突出核心示范区、核心品种建设,重点加快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和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建设,扩大示范区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实施全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植物油中溶剂残留、畜产品中“瘦肉精”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等污染 3 个监测工作方案;加强对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指导,推动例行监测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4、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饲料认证产品。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饲料的认证工作,加大对认证产品及标志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认证机构的规范管理。深化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实现全市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率达 100%。
  (二)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切实解决粮、食用油、肉、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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