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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洪政办发〔2005〕49号
【发布日期】 2005-07-02
【实施日期】 2005-07-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泗洪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政办发〔2005〕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泗洪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五年七月二日

泗洪县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关于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江苏省、宿迁市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解决百姓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落实政府负责制和部门联动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一切不法排污行为,努力遏制污染反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㈠突出重点,严肃法纪。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环境利益的行为,依法处理违法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有效遏制污染反弹。
  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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