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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自备井关停与地下水限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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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2005]59号
【发布日期】 2005-07-02
【实施日期】 2005-07-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自备井关停与地下水限采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优化配置和合理调度水资源,减少地下水超采,改善水环境状况,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促进我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决定有计划地开展城市自备井关停与地下水限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城市自备井关停和限采地下水的领导
  长期以来,我省城市自备井与公共供水设施共同承担了向城市生活生产供水的任务,为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水资源条件的变化,城市自备井供水的弊端越来越突出。一是严重超采地下水,造成城市地下水位连年下降,并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地质问题;二是水质易受污染,难以保证饮用水安全,特别是自备水源与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相连接,构成了城市公共供水安全隐患;三是不利于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功能的有效发挥,造成了投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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