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取消收费项目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 根据《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2002年以来国家和省相继取消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了提高物价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经研究决定,今年开展取消收费项目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省政府及省物价局、财政厅下发取消项目文件是否及时转发; 2、是否存在擅自将取消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转下属事业单位继续收取、变相收取等现象; 3、《收费许可证》是否及时注销取消的收费项目; 4、收费项目取消后,收费单位是否存在继续收费的现象; 5、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当地取消收费项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