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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我省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建发[2005]91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我省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见


各设区市建设管理局(建委、市政委、市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公安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公安局,各有关单位:
  为加快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便于对外交流,方便群众出行,现就规范全省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  一、提高认识,充分重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意义
  道路标志标线是物化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体现一个地区文化和投资、旅游环境的重要方面。城市道路标志标线花钱少、效果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可以保障交通通畅,优化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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