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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关于荆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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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关于荆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关于荆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七月四日
 

关于荆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湖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56号)精神,为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库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不断强化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稳步实施。按照中央、省确定的改革目标整体设计改革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改革,不断扩大改革的范围,充实内容,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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