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盘政办发[2005]56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5]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盘锦市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盘锦市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05)3号)精神,依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食品专项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力度
  1.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深入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限用、禁用和淘汰进程,实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重点抓好产品质量、产品标签、市场主体资格、产品广告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行为。
  2.加大兽药饲料市场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整治禽流感疫苗等动物防疫用生物制品、兽用生物制品的区域试验以及中试产品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彻底清查、捣毁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地下黑窝点和经营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和“三无”产品。进一步规范兽药饲料生产行为,组织开展饲料产品标签专项检查,开展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并对生猪生产重点地区开展违禁药品拉网式检测。使全市兽药市场产品平均合格率达到75%以上,饲料市场产品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继续实施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水产品氯霉素等残留的监测工作。各县(区)要对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定时、定点、定品种的监督检测。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药物残留整治工作,要针对对虾、河蟹、贝类等10个优势、大宗品种开展药物残留抽验。对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跟踪检查,并向社会公告监测结果。
  4.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