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05〕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地名标准化是指在一定区域或全球范围内对各类地理实体称谓、书写的统一和规范。推行地名标准化,对增加城市文化底蕴,塑造城市形象,方便人民生活,加强对外交往,建立信息化、数字化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3)9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名的审批 各级人民政府和专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批地名。 |